业主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法律程序:更换物业的理由要有法律依据:在《物业合同》有效期内,物业不能随意更换,要物业公司违反其《物业合同》的内容,有违约的情况并且有足够的证据,才可以根据《物业法》解除其合同。
我认为不违法,因为目前的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每一个居民都必须加入一个物业,在民法上,有一个原则是法无禁止即可行、法无禁止不违法。
违法,业委会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走解聘原物业的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人管理,业委会想要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需要业主共同决定并提前通知物业服务人。
涉及物业***的法律法规是《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物业服务***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说明了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组织业主大会:通过集中讨论、书面或互联网形式组织业主大会,以便就辞退物业公司事宜达成共识。 公告会议信息:决定召开业主大会后,召集人需在会议前至少15天,将会议议题、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公告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眼位置。
第四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不行的,一个物业区域内只能由一家物业公司服务。
不可以,小区是一个整体,是一个完整的管理区域,除非楼宇临近小区边缘,可以通过围栏、院墙等设施和小区彻底分离,单独成为一个区域,否则不能独立不服从物业管理。
这怎么可能呢,整个小区有不是就你一栋楼的这块区域,牵涉到方方面面呢,但是我觉得,既然你们一栋楼觉得服务不好,其他楼肯定也不会好到那里去,可以找业主委员会反应,看看是否其他楼栋的业主是否也有不满意,那么业主委员会就可以要求换物业公司。
可以,但是需要做几件事情。只有业主召开了全体业主大会,选举出了业主委员会,才能由业主委员会授权进行管理。业主委员会自身是不能开展物业服务工作的,因为业主委员会是属于民政机构,也就是非营利机构,而非企业,只有企业才能有权开展管理和服务工作。
1、不可以,小区是一个整体,是一个完整的管理区域,除非楼宇临近小区边缘,可以通过围栏、院墙等设施和小区彻底分离,单独成为一个区域,否则不能独立不服从物业管理。
2、这怎么可能呢,整个小区有不是就你一栋楼的这块区域,牵涉到方方面面呢,但是我觉得,既然你们一栋楼觉得服务不好,其他楼肯定也不会好到那里去,可以找业主委员会反应,看看是否其他楼栋的业主是否也有不满意,那么业主委员会就可以要求换物业公司。
3、不能,小区的一栋楼不能单独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如果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4、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必须有物业,物业只是通过科学、系统的管理办法,使您的物业保值增值,你不愿意用,完全没问题的。您说的那些公建设施设备已经包含在楼体内,是配套设施,为什么不能自己管?只是需要你们有系统地科学的管理办法。
1、首先要征得业主的同意。毕竟房子属于业主的,要是租户的话肯定要业主同意。而且,产权必须到位,门面房有自己的产权。不属于物业那种。就像平常咱们交电费有物业代收也有去电业局或者银行交的那种。必须能够自己缴纳。一般电业局会对设施进行效验,好多电业部门是不承认原来开发商安装的电表的。这就很麻烦了。
2、①可以向物价局投诉。因为我国的物业费是由物价局协商制定并且备案留底的,当我们遇到物业管理乱收费现象时,我们可以直接向物价部进行投诉。因为物价部门儿有相关的物价规定与备案,物业乱收费肯定违反了物价局的相关规定,所以我们可以向物价局投诉。②可以向房管局投诉。
3、有的小区门面房是收取物业费的,小区外的门面房是否收取物业费,需要看是否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所谓物业服务收费,只能在产生了物业服务之后,才可以收取。
4、不可以。若要更改用电类别,需向物业公司申请由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后进行更改,不得擅自改变电力用途,更改门面房商户自用的,私自更改电路和用电类型,物业会到电力局进行投诉。
5、先与物业公司或房东进行协商,解决问题。可以说明您的情况并要求对方停止非法使用您的用电设备。如果协商无效,您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或房东发出书面投诉,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通讯记录、电费单据等。如果以上措施仍然无效,您可以向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或电力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解决问题。
关于脱离物业管理,以及脱离物业管理电费怎么办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