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分享中国商品房的物业费合理吗,其中也会对商品房物业费最高收费标准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
1、这个的话其实也合理。毕竟如果不装修就不交物业费的话,那么商品房都不装修,那么物业费就都不用交了,物业就没办法运行下去了。
2、应该交,并且是全价缴纳,因为物业是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维护区域内卫生和秩序。是公共性的服务,不可能因为一家不住而减少服务。有人说没住人的房子物业费半价缴纳,那是05年以前的规定,现在都是全额缴纳,可以查阅物业条例。
3、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便业主没有使用房屋,但并不影响物业服务公司对整个小区提供安全保卫、公共用地的清洁、绿化、维修等一系列服务工作,物业费中大部分都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进行管理,如共用设备设施维修,而并非专门针对某个业主。
4、没装修的房子要交物业费。没有装修的房子属于空置房,虽然不住人但是享受着小区带来的服务,一些保安也看管着,所以物业费是一定要交的。但是,如果你提前给物业说明了情况,这种房子相对来说交的物业费就会少很多。每个小区有每个小区的要求,这些就要大家自己去了解了。
5、这个不合理,因为你没有接收房子啊,如果你已经接房了就属于合理的,虽然没有装修。
6、你好,房子买了之后,即使没有装修没有入住,也是需要全额缴纳物业费用的,因为只要开发商交房了,那么不管业主是否居住物业费用都需要全额缴纳。
由于各地规定不同,有地方规定不得预收6个月以上的费用,有的规定不得预收12个月以上费用。而物业费预交一年是不合理的,主要依据如下:应该按月交。但是一般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方便也会预收三个月。
这是不合理的,应该按月交。但是一般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方便也会预收三个月。物业费预交一年是否合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如果有政策规定能超过一年,预交一年就是合理的,如果规定不能超过一年的时间,预交一年就是不合理的。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预交一年是不合理的。因为根据《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条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一次预收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不得超过6个月,也不得擅自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
法律分析:不合理。一般来说,物业合同都是有规定期限的。正常合同时间是一年和三年,最长五年,再长的合同几乎不受法律保护。物业公司在入驻时都是招标或者是经过多次洽谈才进来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期限以及服务内容标准等都是有严格的合同规定。不是谁擅自做主能改变的。
法律主观:物业费预交一年是不合理的,正确的是要按月交,但是现在很多物业公司为了方便一些都会预收三个月的物业费了。根据《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18条规定:没有获得使用人同意,一次性预收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能超过6个月。
法律分析:不合理,应该按月交物业费。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一次预收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不得超过6个月,也不得擅自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
1、原则是来说,新房未入住也应该全额缴纳物业费的,但是现在不少物业公司,面对这一情况会收取70%的物业费。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空置房也是要收取相关的物业费的,因此收取物业费也是合理的,物业是管理整个小区的卫生、安全、车辆、设施等细节管理,而并不是单独为一家业主提供服务的。
2、新房未入住,需要交纳70%的物业费是合理的。按照要求,只要是签订了物业合同,业主无论是否入驻都应当按照约定交纳物业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3、新房没住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但是仅限于一年,第二年后将继续全额交付。
物业预收一年物业费不合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一次预收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不得超过6个月,也不得擅自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
由于各地规定不同,有地方规定不得预收6个月以上的费用,有的规定不得预收12个月以上费用。而物业费预交一年是不合理的,主要依据如下:应该按月交。但是一般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方便也会预收三个月。
这是不合理的,应该按月交。但是一般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方便也会预收三个月。物业费预交一年是否合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如果有政策规定能超过一年,预交一年就是合理的,如果规定不能超过一年的时间,预交一年就是不合理的。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预交一年是不合理的。因为根据《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条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一次预收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不得超过6个月,也不得擅自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
物业服务费预交一年的合理性取决于当地政策的具体规定。如果政策允许预收超过一年,则此做法合理;若政策规定时间不超过一年,则不合理。 根据《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资金。
1、不合理,小区的物业公司,最多只能预收半年的物业费用,也就是6个月的物业费用,如果商品房交房的时候,一次收三年的物业费,明显是违规的,你可以向当地住建局的物业科进行投诉,同时你可以只交半年的物业费,不需要一次性缴纳三年的物业费用。
2、你好,开发商交房子,物业公司要求一次交两年的物业费,这是不合理的,因为物业公司按照规定,只能预收半年的物业费用,他是无权收两年的物业费,这个要求完全不合规。你可以拒绝物业公司这样的要求,最多只能交半年的物业费,同时向住建局的物业科进行投诉。
3、按照新物业管理相关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只可按季进行物业费收取,按照年度预收是不合法的,但是如果业主自愿交纳是可以的,你在交房阶段物业公司收取你一年物业费本身就是违反相关法规的,你可向当地房产物业主管部门投诉或向当地发改委投诉。
4、物业费预交一年不合理,应该按月交物业费。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一次预收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不得超过6个月,也不得擅自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
5、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出示业主临时公约,就物业费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因此,如果在商品房收房时出现物业费的问题,业主可据此主张权利。注意物业费可以按月交。在办入住手续时,多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一次***付一年或多年的物业管理费。
关于中国商品房的物业费合理吗,以及商品房物业费最高收费标准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