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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折收物业费

文章阐述了关于打折收物业费,以及打折收物业费合理吗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简述信息一览:

怎么让物业费打折

物业费打折如下: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打折;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

买了新房未入住的话物业费可以打折的。业主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直接源于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来履行义务,提供的服务其实是一种公共***,一个小区不会因为一个人或者几个人不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

打折收物业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物业费可以打折的情形包括: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可申请物业费打折。

如果小区内有未完工的建筑,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折扣力度为规定标准的15%~30%。此外,如果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未入住、未使用该房屋,业主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书面协商,按照规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费。

过分高于***指导价或市场指导价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找当地房管部门解决,物业费多由市场来调价,相关部门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收费标准,物业费应依据小区的面积、层数、服务等级等来制定价格,如业主觉得物业费收取不合理,可向房管部门反映情况,以此来***。

打折收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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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物业费打折的规定2022具体如下:有的省市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

物业费可以打折么

法律分析:可以打折,打折标准没有明确规定。物业费又称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是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产权人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按月缴纳。经双方协商可预收物业服务费。

法律分析:是可以打折的。有以下一些情况物业费可以打折:情形一: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可申请物业费打折实行***指导价的前期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给先期入住业主造成噪音、粉尘等环境污染的,业主交纳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应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

法律主观:物业费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打折,按照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打折;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物业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打折,按照规定标准的70%打折。法律客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物业办理交付满1年后仍未入住的空关房。根据查询《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意见》信息显示,波物业费8折收取条件是业主对物业办理交付满1年后仍未入住的空关房,第2年向物业提出空关房起止时间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核实后,从第2年开始空关房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80%比例交纳。

不能。因为物业公司对公共部位的安防、保洁还是起到了作用的,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尽管不住在小区里,不会使用到某些物业服务,如电梯、公共照明等,但这些服务是物业公司应尽的职责,为小区所有业主提供保障,因此不能打折。

物业费打七折法律依据

1、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法律分析:是可以打折的。有以下一些情况物业费可以打折:情形一: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可申请物业费打折实行***指导价的前期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给先期入住业主造成噪音、粉尘等环境污染的,业主交纳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应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

3、物业费打折如下: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打折;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

4、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房屋如果空置,物业费可享受7折优惠,但是不能拒绝缴纳物业费。房屋如果空置了5个月,或者是业主有断断续续的居住,那么物业费不可以打折。房屋空置了几个月,就可以享受几个月的物业费七折优惠。

有关于物业费打折的规定吗

1、法律分析:可以打折,打折标准没有明确规定。物业费又称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是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产权人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按月缴纳。经双方协商可预收物业服务费。

2、有关于物业费打折标准的规定吗在《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中有关于物业费打折的标准规定。该标准中明确指出,业主走完交房手续后,在没有入住使用且没有出租或者出售的情况下,物业费应该按照物业标准的70%来收取。此外,物业费的收取标准都是有备案的,一旦确认,物业公司没有擅自更改和重复收取的权利。

3、法律主观:物业费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打折,按照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打折;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物业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打折,按照规定标准的70%打折。法律客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4、法律主观:物业费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打折,按照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打折;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物业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打折,按照规定标准的70%打折。

5、对未入驻或未使用连续超一个月以上的物业、车位,业主应事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申请,并经确认后按规定标准的70%缴纳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或车位水电、卫生等管理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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