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华律网页查询得知按照物业法中的规定,对于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物业费可以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
2、长期不在家里住物业费也不可以不交。不论在不在家里住,业主都需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足额按时的交纳物业费。但是长期空置不住的房子,可以按照物业费的70%来缴纳。
3、法律分析: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
4、不住房子物业费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不住房子物业费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
1、根据《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房子在交付以后仍然空置一年以上,在空置期间所收取的物业费,应进行适当的减免。至于减免的具体费用,需要业主和物业进行协商。
2、没有。根据查询华律网信息显示,《民法典》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而房屋不住不可以免除物业费,因为已经接房,住不住是业主的选择,但物业公司对公共部位的安防、保洁还是起到作用,所以不能免。
3、空置房屋并不可以减免物业费,业主需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同时,对于空置房屋需要加强管理和维护,防止出现安全隐患,并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因此受到处罚。
4、空置房连续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可以享受物业费减免。
5、房子不住物业费减免的规定:房屋不住不可以免除物业费。因为已经接房了,住不住是业主的选择,但是物业公司对公共部位的安防、保洁还是起到了作用的,所以不能免。
6、按以上内容长期不住的房子物业费可以申请减免,但是具体政策因地区不同和物业管理公司而异。
根据规定,房屋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但因业主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使用该房屋的,其物业费由业主承担。所以空置房的物业费仍然应由业主自行承担。
根据国务院规定,业主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如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费,则从其约定,业主承担连带缴纳责任。对于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明文规定了业主不能因房屋空置而拒绝缴纳物业费,因此业主若不居住房屋,应该提前与物业服务公司一起协商物业费的标准问题,如协商没有达成,那么业主就应照按合同约定进行缴纳。
关于多年未入住物业费,以及长期不入住物业费打折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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