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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物业管理业务

文章阐述了关于取消物业管理业务,以及取消物业服务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简述信息一览:

为什么不能取消物业

1、该业务在小区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能取消。物业为小区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物业负责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如电梯、水管、照明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2、法律分析:物业归业主委员会管理,业主委员会直接参与管理,也不一定获得业主的满意,所以说与其这样,不如直接找物业公司来管理,出问题就找物业公司去。

取消物业管理业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④物业收费不规范。少服务多收费、重复收费、收费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现象长期存在,这也是导致物业和业主之间矛盾的多发领域。

4、所以,物业是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行业,国家不可能人云亦云,目光短浅,去取消物业行业,相反国家耐着性子在这方面进行教育和引导。甚至希望通过业主***不守约的物业或物业***不守约的业主,使物业管理逐渐走向成熟。

5、物业服务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取消物业服务将会给业主带来更大的负担,***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

取消物业管理业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6、法律分析:一旦取消物业,那么小区将面临各种各样的生活问题。就算是让业主自治,这其中也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现在取消物业的呼声越来越高,你觉得取消物业真的好吗?

取消物业公司的利弊因具体情况而异。一方面,物业公司可以提供专业化服务,管理小区环境、保障住户生活等,带来便利和舒适;另一方面,物业公司在运作中可能存在收费不透明、服务质量差、管理混乱等问题,导致居民的不满和抵触情绪。

自己是不支持取消的。首先,如果取消了物业,小区的卫生条件将会非常糟糕。其次,取消物业的话我们的生活将不再这么便利。最后,取消物业的话我们的日常生活将受到一定影响。如果取消了物业,小区的卫生条件将会非常糟糕。

取消物业呼声越来越高,物业不受老百姓待见的原因:服务质量差、收费高、管理混乱、服务态度差、缺乏透明度等。服务质量差: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有些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很差,导致居民不满意。

物业真的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搞得老百姓像是住她们家房子似的。如果让居民委员会去承担这个业务,显然是不现实的。其实很多地方都已经探索由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去承担物业管理,最终都是失败的。

你觉得取消物业,由社区管理的方式怎么样?说说你的看法。 操作方法 01 物业管理是从其他国家的社区管理和服务角度引入中国的管理模型。

我反对取消物业 国家出台物业管理制度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后期的发展走向了歧途,应当对目前的物业管理制度及模式进行深度改革,而不是取消。首先,物业管理条例是2007年颁布并实行的。

有多少人支持取消物业,由居委会负责居民区的管理工作?

1、我国法律有规定,工作人员不能私自成立公司,雇佣劳动人员,所以他们就不能参与小区的管理和服务当中,最后业主有任何的问题,还是要和物业打交道。

2、如果非要有物业公司来承担小区管理,物业公司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是基本,依法依规是原则,物权职责清晰是核心,相互包容和尊重是手段。但这些要想得到体现是很难的。

3、应该街道管理,居委会负责,费用来源是税收,税收来之于民,用之于民。水,电,煤气,暖气,环卫,绿化,消防,治安,各负其责。房屋维修由建设单位负责,商品房维修由开发商负责。远离物业,让人民安居乐业。

4、因此,不可能取消物业公司的服务。有一些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取消之后,导致小区管理非常混乱,这也是客观事实。如果让居民委员会去承担这个业务,显然是不现实的。

5、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居委会和物业有哪些区别:首先要知道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小区居委会它也是不负责小区管理事务,那么这个就是为了居民日常需要提供服务。

6、起初,物业觉得物业费低了,要提价,居民不同意。物业就不干了。居委会后来又引进了一家物业,这家物业还是要维持原先物业的价格,只不过变通了一下,交一年有优惠。

取消物业,由业委会代表业主成立物业公司,聘请职业经理人管理,会更合...

另外,还有一些物业公司通过停水、停电、限电和不让业主汽车进小区等方式逼迫业主缴纳物业费,已经违背了物业行业的初衷。

业主委员会自身是不能开展物业服务工作的,因为业主委员会是属于民政机构,也就是非营利机构,而非企业,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物业。小区可以自己成立物业来自治,但不能成立物业管理公司。

不可以。业主可以选聘物业服务公司管理,或者业主召开了全体业主大会,选举出了业主委员会,才能由业主委员会授权进行管理。

依据我国物业法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是有权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以业主委员会可以成立物业公司,但需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我同意取消物业,但取消物业后,不同的的社区还要不同的管理。

如果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前期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会自动终止,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有权限是否续签原来物业公司,或者重新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取消物业,实行居民自治,你同意吗?

1、《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是用来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是受法律保护的。,具备条件的小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监督物业活动。

2、首先,我不赞成取消物业,但我以为物业公司只能是小区服务的一种方法,应该明确业主自治的地位。也就是说,对于小区业主来说,他们应该有权选择进行业主自治,而不能只是被动接受物业公司这种模式。

3、我觉得这个想法挺好的。取消物业,然后呢?小区的居民自己组成一个团队,自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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