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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变更物业公司

今天给大家分享前期物业变更物业公司,其中也会对原有物业变更一个新的公司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

简述信息一览:

前期物业变更物业公司

法律主观: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按照我国目前的 购房 程序看,购房人要与开发商签订 购房合同 。

更换物业公司并不影响前期物业公司减免物业费的约定。如果前期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有明确的合同约定,减免物业费的方式和期限已经明确,那么即使更换了物业公司,业主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减免物业费。

前期物业变更物业公司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律主观: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如下:召集全体业主大会,针对物业管理事宜进行投票表决,有2/3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重新选聘物业公司。由于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可以重新选聘,业主大会有权抉择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公司。

前期物业阶段,开发商可以随意更换物业服务公司吗?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更换物业公司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是否更换物业公司的表决,且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更换物业。

按照物业法,物业公司由业主委员会指定或同意。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非法。司法实践中,无业主委员会的,1/3以上业主缴费也可被为1/3业主同意,如2/3不反对也可被视为全体同意。

前期物业变更物业公司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不完全可以,但是确实存在管理有问题的,可以钻法律漏洞(不合理但是不触犯现行法律)来换物业,因为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开发商就是最大的业主,他是有一定的权利的。

可以给你大概分析一下,首先物业公司A开发商有权决定,因为在没有交房以前,开发商就是小区的大业主,开发商给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配合开发商开展前期物业的工作。

前期物业可以随意更换吗?

法律分析:有权更换。但必须召开业主大会,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可以更换物业。同时应成立业主委员会,具体实施更换物业的工作。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法律主观:更换物业需要半数以上业主同意。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有权依法更换,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可以解聘或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法律主观: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按照我国目前的 购房 程序看,购房人要与开发商签订 购房合同 。

房子未售完,没有业主委员会,开发商如何变更物业公司

没有业委会更换物业的方法如下: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可以自行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并表决是否更换物业服务公司,并选举产生业委会。撤换提案:业主可以向物业服务公司所在的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撤换提案,要求更换物业服务公司。

第二步:由业主委员会提出解除现有物业公司业主大会通过:如果业主需要更换物业公司,***开业主大会,由业主集体商定或书面表决来决定。解聘或选聘物业公司需经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

没有业主委员会的,要换物业,只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没有业主委员会的,要换物业,只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

小区没有业委会的可以委托居委会招标,或者其他机构组织招标,聘请其他物业公司,也可以直接邀约其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前期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了,那么开发商可以重新签订另一家物业公司,不过最好征求小区业主的同意,因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只有大部分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更换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条例,是这样的内容。

前期物业合同未到期开发商更换物业公司是否需要与业主签订服务合同...

1、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2、一般不需要,看前期的物业公司与新物业公司有无签订相关权利转让的协议及与前物业公司的合同约定,常规应不需要签署,只需要与业主委员会签署即可。但没重签合同不可以不交物业费。

3、前期物业合同不需要和业主签,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业主大会尚未成立,因此只能由建设单位代替业主来签署前期物业合同,业主大会成立后,可以自行签订新的物业合同。

前期物业公司更换新来的物业公司收费需要重新报备吗

1、对。根据查询法师兄得知,小区更换物业,欠原来物业费一样要缴纳,小区更换物业,前后物业公司会办理交接手续,相关资料和帐目都会转交给现物业,以前欠的物业费会有帐可查,应该要交纳。

2、综上所述:更换物业公司并不影响前期物业公司减免物业费的约定,但具体是否可以继续减免需要看前期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新的物业公司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收费标准。

3、需要承担。业主进行预交物业费,因物业公司变更而导致其预交部分需要自己追回,显然对业主是极其不公平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公司变更时,新旧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关于前期物业变更物业公司,以及原有物业变更一个新的公司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